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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凤镇初中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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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教育局公布了《东凤镇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方案规定了今年东凤镇的初中招生政策、招生对象、招生范围等;学位分配办法:第一批为户籍生、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子女、跨镇区就读学生学位分配;第二批为积分入学入围学生学位分配;2020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需在中山教育信息港网上报名。

 2020中山市东凤镇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20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东凤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三)东凤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本市户籍跨镇区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拥有东凤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区就读的适龄子女;

(五)参加东凤镇2020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二、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1.招生班数及人数

中山市东凤镇初中招生政策_兼职服务_跑腿代办

2.积分入学人数

东凤镇招收初中一年级积分生300名。(最后以市公布指标数为准)

 三、学位分配办法

1、第一批

户籍生、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子女、跨镇区就读学生学位分配

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区域划分按划定范围原则上保持不变。当招生范围内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如数录取。当招生范围内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根据“户籍优先,有序安排”的原则,按照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子女、跨镇区学生四类别先后顺序依次安排。

2、第二批

积分入学入围学生学位分配

积分入学入围的适龄少年,教育部门根据各公办中学学位情况制定积分生招生计划,结合积分入学入围申请人的居住地、工作地、积分分值从高到低进行分配,所属辖区学位不足的情况下要服从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视作放弃积分入学资格。7月中旬接收学校将电话通知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的,将视为主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

 四、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及咨询电话

1.东凤中学:招收东兴社区、伯公社区、民乐社区、小沥社区、同安村、安乐村、和泰村、穗成村、东海社区(东御世家、金爵豪庭、友好公馆、晶都花园、海伦湾、海伦春天、世宝广场、凯盛缤纷、御景香江、天乙华庭、天乙海岸、汇君豪庭、国创星汇、万科金色家园、丽景花园、金凤湾畔、唯美嘉园、锦尚花园、东尚峰景、龙光天韵花园、逸湖半岛、佛奥阳光花园、佛罗城堡小区、潮汇湾、尚悦广场)户籍生,电话:0760-22781923

2.东凤二中:招收永益村、东和平村、吉昌村、东罟步村、西罟步村、东海社区(穗茵庭小区)户籍生,联系电话:0760-22638930

特别说明: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需于2020年6月15日至6月19日在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填写《东凤镇公办初中一年级新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关验证资料(所需资料可参考附表2)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地点:东凤镇镇政府810室

(1)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少年户籍为东凤镇集体户的;

(2)本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未入户口的;

(3)符合相关政策条件入读公办学校的(详见附件1),除表格中列出的证明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父母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等。

 五、入学程序(具体时间节点详见附表3)

 一、信息登记

2020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1.初中一年级登记时间:5月25日9时至6月3日24时;

2.登记方法: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进入中山教育信息港(https://www.zsedu.net/)首页,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

 温馨提示:

(1)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我镇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和选报的镇区。

(2)已申请积分入学的须选择积分所在镇区。

(3)六年级在我镇就读小学的,若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可联系现就读学校完成信息登记。全镇各中小学要协助家长确保小学2020届毕业生全部完成网上新生信息登记,各村(社区)要跟踪落实并确保辖区适龄少年进行网上新生信息登记。

(4)不在我镇就读小学的,若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法定监护人携齐资料前往东凤镇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进行信息登记,地点:东凤镇人民政府810室,咨询电话:0760-22600395。

 二、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出生证、居住证、学籍等四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区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镇教育主管部门6月10日前完成审核。

现场验核地点:东凤镇人民政府810室

咨询电话:0760-22600395

 三、志愿填报

1.通过信息审核,符合我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我镇安排其入学。

2.符合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条件的新生,可在6月13日9时至6月1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直属学校志愿,并可在6月18日9时至24时调整志愿。

3.拟报读我镇民办学校或面向全市招生的其他镇区民办学校的,在6月13日9时至6月1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志愿,志愿如需调整可在6月18日9时至24时登录修改。具体报名事宜,请监护人仔细阅读相关民办学校招生通告或简章,遵照报读学校的招生办法。

 四、学校录取

1.市直属学校录取按招生通告执行,其中拟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名单,我镇在6月21日前核实,6月22日至6月26日公示,确定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名单。公示地点:东凤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东凤镇公办小学、民办学校。7月3日上午9时由市教体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电脑摇号分两步:第一步,按照招生计划数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步,分别从未被录取的名单中再按市直属学校招生计划数现场随机摇号产生候补名单。当被录取的学生放弃确认而产生剩余学位时,即从候补名单中按先后顺序补录。

2.我镇公办学校学位安排,按我镇区招生方案执行,在7月2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安排学位,接收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注册

市直属学校和镇区公办学校须分别于7月13日、7月3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不得参加民办学校的第一次补录。

1.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新生,法定监护人须在7月3日17时至7月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确认,若同时被民办学校录取,法定监护人须在确认时选定其一,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已确认被录取的,镇区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2.入读我镇公办初中一年级新生:

注册时间:7月25-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注册地点:东凤中学、东凤二中。

注册所需资料:按照录取学校通知书要求提交。

 六、信息补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日9时至8月2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镇区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补报名的户籍生由镇教育主管部门视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录取学校将于8月27、28日(周四、周五)工作时间通过电话方式通知监护人,截止至28日下午5;30,多次电话不通或未接听的,视为放弃学位,请监护人保持电话畅通,后续入学事宜由录取学校安排。各公办中学于8月31日前完成补录户籍生的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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