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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西区入学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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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教育局发布《2020年中山市西区公办小学招生通告》、《2020年中山市西区公办初中招生通告》。主要制定了今年西区中小学招生范围、招生对象、入学报名流程、指南等信息。西区2020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0年8月31 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具有西区户籍适龄儿童等。

 2020年中山市西区公办小学招生通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中山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中教体通〔2020〕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西区实际,现就本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招生对象

西区2020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0年8月31 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具体包括:

1. 具有西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 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3 .西区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本市户籍在西区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拥有西区 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在 西区就读(跨镇区就读)的适龄子女(含西区政策性优待生)。

2020年西区小学积分入围学生将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 位安排到区内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详见《2020年西区中小 学积分生学位安排实施细则》(另发布))。

 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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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生区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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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学位分配办法

小学一年级新生——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 员子女、本市户籍跨镇区就读生学位分配办法。

(一) 当小学招生片区内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报名人 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如数录取。

(二) 当小学招生片区内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报名人数 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较少时,按户籍优先、统筹安排的原则, 将超出部分学生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三) 当小学招生片区内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报名人数 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较多时,则采取安排邻近学校公办学位 和政府购买学位计划的办法(安排到民办学校)进行分流。 在学生填写分流志愿的基础上,按照“户籍优先、兼顾志愿、 统筹安排”的原则,统筹有序安排学位。具体操作办法是:第 一,总体按照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子女、跨镇区 就读生的顺序依次安排学位,安排完一类学生再安排下一 类。第二,每类学生按以下规则先后排序:户籍生按入户时 间先后安排(当安排到学校最后学位时,如有若干学生入户 时间相同,则按其父母入户时间先后安排;若父母入户时间 相同,则按抽签获取学位);政策生首先安排省、市教育优 待政策生,然后安排港澳台华侨子女(参考房产登记时间先 后);户籍子女按父母入户时间先后;跨镇区就读生按在西 区购房时间先后。第三,在安排每类学生时参看本人的第一、 第二、第三志愿。如第一志愿学位已满,则安排第二志愿; 第二志愿已满,则安排第三志愿。依此顺序和规则,将所有 学生安排入读。

 五、入学程序

(一) 信息登记

2020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 登记时间为5月22日9时至6月3日24时。法定监护人须 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 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要求上传资料。法定监 护人应认真阅读我区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和选报的镇区(西区)。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可到我区新生信息 登记服务点(设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区分局,地址: 中山市西区升华路26号)完成信息登记。(  点击查看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各项操作指引

(二) 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出生证、居住证、学籍等四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西区文体教育局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区文体教育局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 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

(三) 志愿填报

1.通过信息审核,符合西区公办义务教育小学招生条件 的新生,所选报镇区为“西区”,由西区文体教育局安排其入学。

2. 具有就读公办学校资格但自愿报读民办学校的一年级 新生填报志愿。6月13日9时至6月14日 24时,监护人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志愿,系统会按审核通过 的入学信息和民办学校志愿类型,列明学生可选报的志愿, 每生最多可填报两个志愿,志愿不分先后。选报民办学校志 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充分了解 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如需 调整志愿,监护人于6月18日9时至24时,登录“中山市新 生信息登记系统”调整志愿。

3 .在学位分配时部分学校招生片区的一年级新生需要填 报志愿。

区文体教育局在进行公办小学招生学位分配时,部分学 校招生片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较多时,须将学生分流 到片区内其他学校,需要学生填写志愿。7月8日,西区文 体教育局将以短信等方式,通知需要参加填写志愿的学生以 扫二维码形式填报志愿。

(四) 学校录取

根据本方案第四条“学位分配办法”,按照公办小学划片 招生区域,区文体教育局对7所公办小学拟定录取名单,报 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7月18日进行网上确认录 取。

(五) 入学注册

7月下旬,小学新生家长根据学校通知时间到校注册, 按本方案第八条“入学资料”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至入读学校,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学位。

(六)信息补报

西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 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日9时至8月24日24时 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区文体教育局审 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由录取学校通 知完成注册工作。

年满六周岁因身体健康等问题,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西区文体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 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六、 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学生入读民办学校学杂费补贴办法

1. 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学生入读民办学校学杂费补贴 方式是:学生无需向民办学校交学杂费,由西区办事处根据 该民办学校学杂费收取标准,按人数补助给民办学校。如以 后学校收费标准有调整,则依据调整批文执行新的补贴标 准。执行政府购买学位计划的学生如果自行转学到其他学 校,区办事处则不再对其进行学杂费补贴。

2. 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经费拨给方式:民办学校将入读的 学生名单报西区文体教育局(以学籍管理核实名单为准), 西区文体教育局核实无误后,将购买民办学位经费划拨至学 校对公账户。

 七、 不符合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的西区常住人口适龄子女入学

不符合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的西区常住人口适龄子女入学需到民办学校报读。区内民办学校应按照《中山市2020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开展招生。

 八、入学资料

家长须对照入学条件,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并按要求格式复印(一式一份),用于网上报名登记资料审 核及注册入学。

1. 具有西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 )入学儿童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把户口本首 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首页在上, 儿童个人页在下);

(2)儿童入学预防接种验证表(复印件)。

2. 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申请人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身份证件), 父母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见 附件)。

3. 西区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1) 父或母一方西区户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把户 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 入学儿童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把户口本首 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 子女户籍与家长户籍不一致的,注册入学时需提 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或当地教育部门认可的其

他证明材料(如:入学儿童出生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

(4)儿童入学预防接种验证表(复印件)。

4. 中山市户籍跨镇区就读的适龄子女

(1 )入学儿童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把户口本首 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 子女户籍与家长户籍不一致的,入学注册时需提 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或当地教育部门认可的其 他证明材料(如:入学儿童出生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

(3) 父或母一方(申请人)中山市户口本原件及复印 件(把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 提供申请人满1年以上的资料:由社保部门打印 的在西区个人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参保证明未直接显 示为"中山市西区xx公司”,请提供法人证件等公司地址的佐 证材料)(证件计算截止时间:2020年6月3日);

(5) 提供申请人满1年以上的资料:西区《工商营业 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西区劳动合同等有 效工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计算截止时间:2020年6 月3日);

(6) 提供申请人满1年以上的资料:西区购房房产证

(不动产权证或中山市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 件(请注意复印产权人、出证时间等重要内容,房产须位于 西区,证件发证须满1年以上,产权人为父、母或入学儿童 本人,房产性质为住宅(含商住),如确为夫妻共同房产的, 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计算截止时间:2020年-10 —6月3日);

(7)儿童入学预防接种验证表(复印件)。

 九、联系电话

公办小学联系电话:中心小学,28193628;西区小学, 88615516;烟洲小学,88638486;沙朗小学,88558932;昌 平小学,88558510;铁城小学,28136315;广丰小学, 88557501

西区文体教育局:88635733。

为方便家长,另附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蓝波湾学校, 88628803;聚星学校,88558557、88552233;新长江学 校,88660933、88660172;广浩学校,88160671;翠景东方小 学,88610921

政策链接:  http://www.zsedu.net/info/818531.j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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