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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机动车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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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机动车限号_兼职服务_网络钟点工

【导语】:厦门目前没有固定长期限行限号,只有因活动、修地铁、道路改造等情况的短期限行,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可以查看近期限行限号。

    厦门违章处理指南  

 窗口办理

电子监控处理

一、网上预约

1、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交警”,点击“业务办理”;

2、点击“我要预约”;

3、选择业务类别:交通违法处理;

4、选择业务名称(电子监控处理);

5、选择预约日期;

6、选择预约机构(思明交警大队、湖里交警大队、桥隧交警大队、机场分局三大队、海沧交警大队、集美交警大队、同安交警大队、翔安交警大队);

7、选择预约时间;

8、确认预约。

二、现场办理

带齐材料到所预约的车管所办理,材料如下:

(一)处理营运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监控类道路交通违法记录的,需提供:

1、违法行为人的身份证、驾驶证原件;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违法行为人的从业资格证原件;

4、违法行为人自述材料原件。

(二)处理非重点车辆监控类道路交通违法记录的,需提供:

1、属于应记分的监控记录:

①违法行为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

②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③违法行为人自述材料原件。

2、属于不需要记分的监控记录:

①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

②机动车所有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车辆管理人的身份证及单位出具的证明其为车辆管理人的材料。

 现场交通违法处理

一、网上预约

1、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交警”,点击“业务办理”;

2、点击“我要预约”;

3、选择业务类别:交通违法处理;

4、选择业务名称(现场交通违法处理);

5、选择预约日期;

6、选择预约机构(思明交警大队、湖里交警大队、桥隧交警大队、海沧交警大队、集美交警大队、同安交警大队、翔安交警大队);

7、选择预约时间;

8、确认预约。

二、现场办理

带齐材料到所预约的车管所办理,材料如下:

1、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二)民警开具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2、处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民警开具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原件,民警开具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属于无牌、无证、非机动车违法等情形无法或无需提供驾驶证、行驶证的除外;

(二)属于货车超载被扣车的,还需要:

1、卸载后的过磅单或者空车照片;

2、车辆属于重、中型货车的,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前来交警大队接受处罚。车辆所有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若由法定代表人接受处理,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由车辆管理人接受处理,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管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车辆所有人证明其系车辆管理人的材料1份;若由车辆所有人委托的其他人接受处理,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1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属于机动车无牌被扣车的,还需要:

1、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原件;

2、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

3、交强险保单原件,属于依法不可能登记挂牌的机动车型,如超标电动车、叉车等,不需要提供此件;

4、属于有登记上牌但未悬挂,且在年检有效期、交强险有效期内的,只需要提供行驶证,不需要提供上述材料。

(四)属于机动车未年检被扣车的,还需要:

1、交强险保单原件;

2、该机动车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五)属于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被扣车的,还需要:

1、交强险保单原件。

(六)属于机动车在本市有五条以上监控违法记录未处理被扣车,或者因其他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扣车,但存在此类情形的,还需要:

1、将该机动车在本市的监控违法记录处理至少于五条。

(七)属于渣土车(重、中型自卸货车)存在非法改装行为的,还需要:

1、证明非法改装行为已整改的材料。

(八)属于因记满12分被扣留驾驶证的,还需要:

1、满分考试合格证明。

(九)属于无牌电动自行车被扣留的,还需要:

1、购车发票等合格证明原件;

2、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原件。

 “e政务”办理

一、处理范围

(一)记分处理

(1)厦门籍车辆在福建(不含高速公路)的交通违法;

(2)同车同人,即记分的驾驶证和车主要一致,单位车辆不能处理;

(3)罚款200元以下(含);

(4)所处理的单次监控违法记分不超过6分,且处理后累积记分不超过11分;

(5)驾驶证须为厦门核发,且在车管所登记了有效手机号码;

(6)机动车不能为营运车辆,包括出租、旅游、公交、公路客运及货运、危化车、校车等。

(二)不记分处理

(1)厦门籍车辆在福建(不含高速公路)的交通违法,或福建籍车辆在厦门(不含高速公路)的交通监控违法;

(2)罚款200元以下(含);

(3)驾驶证须为厦门核发,且在车管所登记了有效手机号码;

(4)机动车不能为营运车辆,包括出租、旅游、公交、公路客运及货运、危化车、校车等。

二、流程

1、申请人通过“e政务”自助处理机完成“刷身份证+刷脸”核验身份、申请交通违法处理远程核验、拍摄申请人正脸照片后,点击提交申请;

2、厦门交警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核验结果将通过短信发送至申请人所填写的手机号码上。如核验通过,申请人须通过“e政务”便民服务站在线处理相交通违法。

 厦门“e政务”站点

 网上办理

1、登录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点击业务办理最下方,违法处理业务---电子监控违法处理,点击在线办理;

2、登录(未注册过的需要先完成注册);

3、选择需要处理电子监控的机动车(需要先绑定驾驶证);

4、阅读业务须知;

5、选择监控记录;

6、确认处罚信息,核对罚款金额及记分是否正确,输入手机验证码,系统会发送验证码至用户注册的手机号,输入验证码;

7、生成订单,点击在线支付完成付款。

注意:

(1)用户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的电子监控记录。

(2)用户处理电子监空记录后驾驶证累记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处理。

(3)缴款罚款在线支付成功后电子监控才算处理成功。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

 App办理

一、12123APP

1、下载“交管12123”APP,注册,相应的的车辆及驾照信息填写完整;

2、登录,点击“机动车违法”,点击处理。

二、福建交通罚没APP

1、下载福建交通罚没APP,注册;

2、登录后,点击右上角的“添加车辆信息”;

3、查询违法行为,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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