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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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长沙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办理材料有申请表、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系父母子女的亲属关系凭证材料、年满16周岁的省外迁入人员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长沙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办理材料: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或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或母亲户口所在地。 投靠城镇地区父或母落户的,子女不受年龄、婚姻状况等条件限制。
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
三、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系父母子女的亲属关系凭证材料;
四、年满16周岁的省外迁入人员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办理时限:
由城镇地区迁往农村地区的户口迁入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分区县市局,分区县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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